擔保對象:具備一定的創業能力和創業愿望的小微企業或個體工商戶
條件:
1、資質證照齊全,合法合規經營;
2、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3、企業無不良信用記錄,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保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
4、經營情況良好,具備還本付息的能力;
5、符合人社部門及銀行的申請準入條件。
特點:
1、單筆的最高額度可達400萬元;
2、可以享受財政貼息政策。
用途:
流動資金周轉。
期限:
1-2年